Sunday, November 16, 2008

加州:同性恋婚姻拉锯战


加州:同性恋婚姻拉锯战
张昕
《南方都市报》(评论周刊)
2008年11月16日

11月4日选举日,美国非摇摆州加利福尼亚的选民最关注的恐怕不是总统大选,而是选票上十几项州一级提案中的第8号提案。因为对前者加州选举人票的归属早就毫无悬念,而围绕后者的斗争却随着选举日的临近而日趋白热化,甚至有人以“内战”来形容斗争的激烈程度。

  8号法案要求推翻此前加州最高法院承认同性婚姻是一种基本权利的裁决,并在加州宪法中加入“在加州只有一男一女之间的婚姻才是合法的或得到认可”这样的条款。

   虽然加州在总统大选中支持奥巴马的“蓝色”属性清晰坚定,但是在诸如同性恋这样的社会议题上,选民们观念上的分歧却要深刻得多。支持与反对该提案的双方 为各自的宣传攻势总共募款超过7000万美元,使得8号法案成为美国最昂贵的地方提案。反对方强调法律不能对同性伴侣给予不平等待遇、剥夺其结婚的基本权 利,并经常援引跨种族婚姻在美国获得合法化的斗争历史。而支持一方不仅继续同性恋合法化违背社会对于婚姻的基本认识这样的论调,更强调合法化会通过公立学 校、媒体等渠道对于下一代的身份认同产生误导。

  8号法案的反对方虽然在最初的民调中略占上风,但在投票前的最后一个月内 逐渐失去优势,最后以47.7%VS52.3%的得票率(约52万多张选票)的差距落败,让不少自由派人士对“深蓝”的加州在该法案上的表现大为失望。投 票结果在地区上的分布特征十分鲜明:反对派高度集中在加州的沿海地区。从族裔分布上看,该法案的主要支持者来自非洲裔和拉丁裔选民。而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传 统上政治参与度不高的加州华裔对8号提案的支持态度鲜明,以少见的积极性参与募款和组织活动,甚至和拉丁裔结成同盟。

  这 场围绕同性恋婚姻合法性的拉锯战始于2000年。当时反对同性恋结婚的一方提出了22号提案,禁止加州承认同性恋婚姻,并最终以61.4%的得票率通过 了。2005年和2007年加州议会先后通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法案,但都遭到州长施瓦辛格否决。在一些同性伴侣转向司法渠道之后,加州最高法院于今年5月 以4比3的历史性表决,裁定2000年的公投法案无效。而本次8号法案的通过则进一步反映出加州最高法院在该问题上的立场和中间选民观念之间的分歧。

   8号法案虽然通过,但是其背后的社会分歧不会轻易消失。已经有同性恋活动团体向加州最高法院提出审查该法案提交程序的合法性:因为反对同性恋婚姻的议案 作为加州宪法修正案,必须先由加州议会提出,而不能向现在这样由选民联署后直接成为公投案。同时,本次反对同性恋合法化的选民虽然获胜,但是其得票率已经 从2000年公投时的61.4%下降到本次的52.3%,从动态的角度看其实公众对支持合法化的认可在缓慢上升。不难想见,关于婚姻的这场拉锯战在加州、 在美国还会继续,而且会越来越激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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